1、符合下列条件的广东省常住户口的居民,可以报考: 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⑵应届或往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往届生需取得毕业证书);⑶身体健康。⑷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符合我省安置政策,具有高中(职中、中职、技校)毕业资格,能够正常参加学习的退役士兵。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⑵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⑶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