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2021年12月证券从业资格的考试,各位备考的考生们要熟练的掌握各个考点,并针对性的进行习题练习,今天天一网校赵老师整理了“2021年12月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任职资格与离任审计”,希望大家能够充分利用这些知识点,做到熟练掌握!
知识点:任职资格与离任审计
1.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任职前取得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
2.证券公司不得聘任、选任未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前述职务;已经聘任、选任的,有关聘任、选任的决议、决定无效。
3.证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髙级管理人员离任的,证券公司应当对其进行审计,并自其离任之日起2个月内将审计报告报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4.证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离任的,应当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审计。审计报告未报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离任人员不得在其他证券公司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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