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全国统考只有两次考试机会,分别在7月和11月,如果想要报考7月份考试的话,现在就可以开始备考了,两个多月的备考时间还是非常充足的,所以为了帮助大家备考,今天赵老师整理了2022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基本法律法规》日期专项考点,一起来学习吧!

21、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22、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且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于公告。
23、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8个月内不得转让。
24、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应当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25、根据《证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1) 为证券发行出具审计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该证券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证券。
(2)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收购人、重大资产交易方出具审计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自接受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5日内,不得买卖该证券。
(3) 实际开展上述有关工作之日早于接受委托之日的,自实际开展上述有关工作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5日内,不得买卖该证券。
26、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完备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应当自收齐登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
27、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等法律、部门规章和行业自律规则的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报送以下基本信息:主要投资方向及根据主要投资方向注明的基金类别: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28、私募基金备案材料完备且符合要求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应当在私募基金备案材料齐备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告私募基金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办结备案手续。
29、期货公司办理变更注册资本且调整股权结构,以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30、期货公司办理合并、分立、停业、解散或者破产;变更业务范围;新增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发生变化的事项;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31、期货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3个月未开始营业,或者开业后无正当理由停业连续3个月以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办理期货业务许可证注销手续。
32、证券公司合并、分立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合并、分立的申请进行审查,并在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33、证券公司停业、解散或者破产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停业、解散、破产的申请进行审查,并在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作出批准或 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34、证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证券公司应当对其进行审计,并自其离任之日起2个月内将审计报告报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35、证券公司解聘合规负责人,应当有正当理由,并自解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解聘的事实和理由书面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36、证券公司为证券资产管理客户开立的证券账户,应当自开户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报证券交易所备案。
37、证券公司应当自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年度报告;自每月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送月度报告。
38、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司应当对其进行审计,并自其离任之日起2个月内将审计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39.证券公司开展区域性股权市场业务,应当在每个月的前10个工作日内将上个月度业务开展情况报送至中国证券业协会。
40、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效果评估每年不得少于1次。对于因投资银行类业务涉嫌违法违规而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证券公司,应当在45日内对内部控制执行效果进行评估。证券公司应当于评估工作完成后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送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评估报告,说明评估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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