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进入备考阶段,刚开始备考的小伙伴一定要从基础的知识点开始,只有基础扎实了,考试才能轻松应对。今天王老师为大家整理了“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税务行政复议范围”,以供参考学习。
申请人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
2、发票管理行为,包括发售、收缴、代开发票等。
3、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4、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
(1)罚款;
(2)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
(3)停止出口退税权。
5、税务机关不依法履行下列职责的行为:
(1)开具、出具完税凭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2)行政赔偿;
(3)行政奖励;
(4)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
6、资格认定行为。
7、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行为。
8、政府公开信息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
9、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行为。
10、税务机关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11、税务机关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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