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进入备考阶段,刚开始备考的小伙伴一定要从基础的知识点开始,只有基础扎实了,考试才能轻松应对。今天王老师为大家整理了“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税收优惠”,以供参考学习。
1、退休工资。
2、保险赔款。
3、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4、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5、储蓄存款利息。
6、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得。
7、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
8、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
9、个人办理代扣代缴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10、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11、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12、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13、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14、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15、拆迁补偿款。
16、国有企业职工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
17、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股息所得:
(1)持股期限>1年:免征;
(2)1个月<持股期限≤1年:减半征收;
(3)期限≤1个月:全额征收;
(4)限售股解禁前取得的股息:减半征收。
18、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权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近亲属(直系亲属);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继承人”。
19、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20、外籍个人
(1)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2)合理标准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3)合理的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
(4)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5)符合条件的工资、薪金所得(针对特定外籍专家);
(6)探亲费(每年不超过两次)。
以上就是王老师整理的关于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税收优惠的相关内容,更多知识点的学习可关注天一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