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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税收优惠
发布时间: 来源:互联网 浏览量:981

  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进入备考阶段,刚开始备考的小伙伴一定要从基础的知识点开始,只有基础扎实了,考试才能轻松应对。今天王老师为大家整理了“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税收优惠”,以供参考学习。

  1、退休工资。

  2、保险赔款。

  3、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4、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5、储蓄存款利息。

  6、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得。

  7、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

  8、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

  9、个人办理代扣代缴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10、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11、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12、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13、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14、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15、拆迁补偿款。

  16、国有企业职工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

  17、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股息所得:

  (1)持股期限>1年:免征;

  (2)1个月<持股期限≤1年:减半征收;

  (3)期限≤1个月:全额征收;

  (4)限售股解禁前取得的股息:减半征收。

  18、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权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近亲属(直系亲属);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继承人”。

  19、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20、外籍个人

  (1)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2)合理标准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3)合理的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

  (4)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5)符合条件的工资、薪金所得(针对特定外籍专家);

  (6)探亲费(每年不超过两次)。

  以上就是王老师整理的关于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税收优惠的相关内容,更多知识点的学习可关注天一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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